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
依法(yīfǎ)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láodòngzhě)的合法权益(héfǎquányì)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yìwù)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月10日,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社局移送(yísòng)“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治安(zhìān)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经查,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孟公镇某培训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liúmǒu)、罗某等11名劳动者(láodòngzhě)14万余元(wànyúyuán)工资未支付,且经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
4月23日,犯罪(zuì)嫌疑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查证后,陈某因涉嫌(yīnshèxián)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民警做工作,陈某愿意筹款发放(fāfàng)其所欠员工薪酬,并经其家属(jiāshǔ)筹措款项,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公安机关代为发放。
目前,民警正(zhèng)陆续将追回的欠薪发还给11名员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zhīzhōng)。
以转移财产(cáichǎn)、逃匿(táonì)等(děng)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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